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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太平对省厅机关党的建设及学习贯彻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发表时间:2010-07-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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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省厅机关召开的厅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太平对省厅机关党的建设及学习贯彻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李太平主任指出,厅机关党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公安工作特点,突出厅机关特色;坚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为实现孟部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做出新贡献。

     一是要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厅机关。要不断推进学习方式的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在学习自觉性和学习能力提升两个重点上下功夫。要引导广大党员养成热爱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当作一种兴趣,在学习状态下工作,在研究状态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当前,要认真组织机关民警学习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特别是孟建柱部长在山西考察调研时的讲话和杨司厅长“4·19”、“4·26”、“5·17”、“5·31”、“6·11”等讲话精神。机关党委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安排考试,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厅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为扎实推进我省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要组织开展机关民警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就目前来看,在厅机关开展文体活动,不是要下决心搞多好,搞多高水平的问题,而是一个态度和认识问题。机关党委要在这方面多搞调研、多出思路,把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与服务公安业务工作更有机的结合起来,巩固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各项成果,为厅机关巩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和争创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营造更好的氛围。
     
李主任强调,有一种认识以为机关党委组织开展的许多工作都是“务虚”的活动,实际上“实”和“虚”历来都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务虚”是为“实”的工作服务的,是为了“实”的工作能更好地开展,“虚”中有“实”。这些年来,“务虚”的工作大家都不情愿做,也很不好做,这里面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务虚”的工作没做到位的问题。所以,要进一步提高做“务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使“务虚”工作让大家能够接受、愿意接受、容易接受。机关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的中心开展,服务维护稳定的大局,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开展。这是给机关党委和厅直各单位提出的更高要求。希望厅直各单位对机关党委的工作给予理解、给予支持,真正形成互动,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