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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振林副厅长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
发表时间:2010-07-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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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振林副厅长在基层公安机关考察调研时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努力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近日,为深入了解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现状,找准各个执法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成振林副厅长带领厅法制处有关人员深入到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市公安机关和部分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调研,并就稳步推进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创新执法理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导。规范执法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搞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三是要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纪检、督察及各执法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和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化、动态化监督,特别是对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要进行实时跟踪监督。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发网上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管理模式。